汽车零部件、塑料制品、金属制品(钢材、贵金属、稀有金属除外)、纸制品、纺织品、机械设备(特种设备除外)、电子产品、工艺品(文物除外)的批发、进出口、佣金代理(拍卖除外)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。(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;涉及配额、许可证管理商品的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)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